什麼是共同供應契約
共同供應契約,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機關(例如採購主管機關或指定的訂約機關)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,針對各機關共通需要的財物或勞務,事先與供應商簽訂的契約。簽約完成後,契約會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上公告,適用範圍內的各機關就可以直接依契約條件訂購,不必每次都自己重新辦理招標。
換句話說,主辦機關把「找廠商、比條件、談價格」這些前置作業一次做完,其他機關承辦人只要在契約有效期間內,依既定的項次、單價與交貨條件下單即可。對於碳粉匣、事務機、辦公用品這類經常性、重複性的需求,共同供應契約可以大幅降低承辦負擔,也讓採購程序更有一致性。
共同供應契約的特點
- 一次議約、多方適用:由主辦機關統一議定條件,適用機關可共享同一份契約。
- 項次與單價明確:契約會列出各品項的規格、單價、交貨天數與服務條件,承辦人選項次即可掌握成本。
- 有效期間內可反覆訂購:在契約期間內,機關可依需求分次下訂,不需逐案招標。
- 透明可查:契約內容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,資訊公開透明。
機關透過共同供應契約下訂的流程
一、確認需求與適用契約
承辦人先盤點單位需求,例如需要哪一型號的碳粉匣、幾臺事務機或哪些辦公用品,接著到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是否有對應的共同供應契約,並確認貴機關屬於該契約的適用範圍。
二、查詢項次、規格與單價
找到合適契約後,逐項比對契約項次的規格是否符合實際需要。同一類產品可能有多個項次或多家供應商,承辦人應以規格相符、條件合理為原則挑選。
三、線上訂購與簽核
依機關內部程序完成經費簽核後,於電子採購網建立訂購單,選定項次、數量與交貨地點,送出訂購資訊給供應商。系統會留存訂購紀錄,便於後續追蹤與結案。
四、供應商交貨與驗收
供應商依契約約定的交貨天數配送,機關依規定辦理點收與驗收。驗收合格後再依請款程序辦理付款。
選用時常見的考量
| 考量面向 | 說明 |
|---|---|
| 規格相符 | 確認契約項次的規格、相容機型與貴單位設備一致,避免買到不相容耗材。 |
| 交貨天數 | 留意契約約定的交貨時間,急用品項需提早下單。 |
| 服務條件 | 事務機類常含到府維護、保固等服務,下訂前先看清楚。 |
| 數量與經費 | 依實際用量估算,避免囤積過期或造成經費浪費。 |
對承辦人的建議
使用共同供應契約時,建議把「規格相符」放在第一順位,其次才是價格。碳粉耗材若機型不相容,即使單價便宜也無法使用;事務機若忽略維護服務條件,後續使用成本反而更高。訂購前多花一點時間比對契約項次,能有效避免驗收與退換的麻煩。
上伊美有限公司(統編 22446126)為政府採購常態供應商,累計 796 筆以上採購紀錄,長期供應各機關碳粉耗材、事務機與辦公用品。承辦人如需協助確認規格或項次,歡迎來電 (02)2733-0720 或加 LINE 詢價。